“惩戒权”的提出,是否有些随意?
2020-03-09 16:15:26
  • 0
  • 0
  • 1


原创 李德元 

近十几年来,学校是有些弱势。学生在学校因体育运动、打架斗殴等种种原因意外受伤,调皮捣蛋被教师严厉批评甚至体罚,违纪违规被学校处分等等。几乎所有的家长都会与学校有一段时间的纷争,校长与当事老师不堪其苦,结果往往以学校妥协而告终。

笔者作为二十余年的教育行政管理者,也深受影响,有时候也会十分愤慨,内心像秋天带露的蒹葭(芦苇)一样,冰凉冰凉的。

当教育界的人一致性地认为现在的学生太难管,教师不能批评也不敢批评学生,教育者已经失去了”批评权”和”惩戒权”的时候,

当有某些所谓上过《百家讲坛》的教授,开始推销古代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这种已经早已被证明陈腐且已经被抛弃的观念的时候,

我开始有所警觉。教育界的这些说法是不是一个真判断?如果是一个真判断,那么我们是不是要追问一下,我们为何失去了批评权?谁又夺走了我们的批评权?我们还要再追问一下,在新中国成立以来,我们有没有过”惩戒权”?如果是一个假判断呢?由此所形成的若干新制度、新规定,不但不会解决现有问题,还会产生新的严重问题!

经过思考,我找到了检视以上问题真假的方法:只要换一换身份,换一换位置,想法就完全不一样了。我们现在是老师(含校长和教授),曾经也是家长或者正在当家长,如果此类事情发生在教师的孩子身上,我们将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学校呢?我从见过的不少案例中得出以下判定:

1.孩子受伤家长都会很心疼,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每个人的天性,教师也不会例外。

2.孩子犯了错,晓之以理的批评,当然能接受了。孩子被呵斥被体罚,家长情感上自然接受不了,教师也自然接受不了。

3.孩子违规违纪被处分,没有一个父母不想力争减轻甚至取消处分。

由此,我可以负责任地说,我们从来就没有失去”批评权”,我们从来也不需要”惩戒权”。教育界提出的是一个假命题。

我们并不是失去了”批评权”,这些年,我们因为不懂什么是积极的批评,而滥用批评,导致了被批评者和家长的反弹甚至投诉,以至于我们不敢去批评了。出了这种问题,教育者并没有好好地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,而是责怪学生家长的态度,结果可想而知,我们只是失去了“消极的批评权”罢了,却以为失去了所有的”批评权”。

什么是“积极的批评”?积极的批评,是“严格”,严格是尺度,是底线,是学生必须尊守的行为准则。晓之以理,春风化雨,而不是面横眼突,声高语重,气急败坏。什么是“消极的批评”?消级的批评,是“严厉”,严厉是情绪,是态度,带有明显的个人特征。只要是情绪,就会难以控制,行为不检;只要是态度,就会主观臆断,语言失方,这种批评的效果不会好。“严格”与“严厉”的表征都负责任,但是,“严格”的背后是善良,是宽容,是修养。“严厉”的背后是苛刻,是自我,是戾气。如果我们失去的是“消极的批评权”,倒是一件好事。

批评的方式,显示了一所学校,一个地区,乃至一个国家教育观念的进步与落后。如果心中有学生,心中有爱,这个校长和教师一定不会关心什么”批评权”,更遑论“惩戒权”了。陶行知先生用四块糖“批评”一个王姓违纪学生并促使其成为科学家的故事,早已家喻户晓,笔者本人几十年没批评过一个学生,所有被我“严格”过的调皮的学生都成长得很好。

在大多数校长和教师还没有弄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批评的今天,一步到达“惩戒权”非常危险。

这里有几个问题必须弄清楚:

1.哪些违纪行为可以惩戒,即惩戒的范围。

2.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惩戒,即惩戒的条件。

3.如何实施惩戒,即惩戒的方法和程度。

4.为保护学生的尊严,设置怎样的惩戒场所。

5.惩戒与批评是怎样的关系?批评在先是不是必要条件?

以上问题,都是必须在决策前思考的,否则要么一纸空文,要么随意实施。苦的还是校、老师和家长。

 
最新文章
相关阅读